美国首席大法官对人工智能在法律中的使用持谨慎乐观态度

AI伦理与社会12个月前发布 yund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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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他的年终报告中对人工智能在法律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表示谨慎乐观。

在谈到人工智能在执法中的用例之前,罗伯茨写道,法律系统如何从以前的颠覆性技术进步中受益。法官和律师愿意采用打字机、复印机和计算机来取代羽毛笔和墨盒,这加快并扩大了诉诸司法的途径。

考虑到人工智能模型现在如何通过律师考试,罗伯茨认为人工智能是律师和法官工作方式转变的必然进展。

在美国,获得法律服务是出了名的昂贵,罗伯茨说:“对于那些负担不起律师的人,人工智能可以提供帮助。它推动了新的、高度可访问的工具,为基本问题提供答案,包括在哪里可以找到模板和法庭表格,如何填写,以及在哪里将它们带到法官面前—所有这些都不用离家。

虽然使用人工智能来民主化获得法律服务的前景是有希望的,但罗伯茨表示,在如何使用人工智能时需要“谨慎和谦逊”。

他没有提到具体案例,只是间接提到了去年人工智能模型产生幻觉的倾向是如何因为所有错误的原因而成为法律头条新闻的。

就在上周,特朗普前律师迈克尔·科恩(Michael Cohen)不得不害羞地向处理他案件的法官承认,巴德编造了他向律师提供的案件引用。

撇开幻觉不谈,人工智能模型在发现或寻找法律先例过程中必须费力地处理大量数据的能力是非常宝贵的。罗伯茨说,由于这种能力,“法律研究可能很快无法想象没有它。

即便如此,他表示,人工智能的不明智引入“有侵犯隐私利益和使法律失去人性的风险”。

我们经常认为法律系统是对法律和案件应用冷静、纯粹逻辑的方法,但有些事情仍然需要人性化的接触来了解法庭上发生的事情的细微差别。

罗伯茨说:”一只颤抖的手、一个沙哑的声音、一个音调的变化、一滴汗水、一瞬间的犹豫、一次短暂的眼神交流都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就目前而言,人类更擅长检测和回应这些线索。

随着人工智能在检测情绪和减少幻觉方面变得更好,我们很可能会看到它更多地融入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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